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市裝配式建筑與智能建造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佛山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方案》,培育具有較強基礎研究能力和自主創新水平的智能建造龍頭骨干企業,我局組織編制了《佛山市智能建造企業評價指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向我局反映。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8月15日
一、基本指標
1.注冊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固定的辦公、生產和研發場所,從事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的相關企業;
2.企業現代化經營管理水平較高,采用先進的企業管理方式,取得相關質量管理、安全、健康和環境體系認證,制定了完善的技術、質量、安全和檔案管理制度;
3.提供企業近3年資信情況證明,企業信譽良好;
4.申報近3年內未發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或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群體事件;
5. 申報當期2年內申報并獲評市級及以上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僅限佛山市行政區域內的工程項目或本市財政資金在市外援建的工程項目)不少于2個。
二、申報企業范圍
智能建造企業分為專業型和綜合型,由企業自主選擇申報。專業型包括設計類、施工類、部品部件生產類、裝備制造類和研發服務類,按專業類型分別評分。綜合型需同時滿足兩個及以上專業型企業要求。
1.設計類。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市政行業設計甲級或綜合甲級資質,承擔過智能建造項目的BIM全過程設計。
2.施工類。具有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或市政共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承擔過智能建造項目的施工。
3.部品部件生產類。從事智能建造項目相關的裝配式部品部件的生產。
4.裝備制造類。從事智能建造相關的先進制造工裝、智能工程設備、智能工地裝備、機器人等的研發、設計和生產。
5.研發服務類。具有與智能建造相關的技術成果,從事研發、檢測、軟硬件開發等。
三、相關指標如下
來源: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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